关于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8-29



山西省小企业局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要求,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选择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小灯塔”企业;支持一批熟悉中小企业需求,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服务的服务平台。打造数字化转型样本,为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专精特新发展。

  (一)遴选试点企业

  决定在通用零部件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玻璃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食品加工制造业等5个细分行业中,选择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除外),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优先选择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的中小企业。由各市结合发展实际、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申报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二)遴选服务平台

  针对选取企业的问题和需求,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遴选服务平台,每个细分行业遴选服务平台不能多于3家,每家服务平台要完成不少于10家企业数字化改造,且在实施方案中需明确每个平台的对应服务企业、解决方案和绩效目标。

  二、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需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市级以上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具备数字化转型服务功能。

  3.能够为细分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4.有已完成的本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

  5.每个服务平台,只能申报一个细分行业。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工作重点和程序,统筹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编制《202X年XX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按程序联合上报省小企业局、财政厅。

  (三)申报材料

  《实施方案》提纲参见《202X年XX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模板)》,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各市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参考附件,包含加盖公章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五份,务于9月3日前报送省小企业局服务处和省财政厅经建处。

  三、实施要求

  (一)材料审核

  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方案》编制报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留存备查,做好审核和遴选工作。

  (二)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获批后,要做好政策解读和方案组织实施,定期跟踪指导、现场督促、服务满意度测评、监督管理(鼓励组建专家团队专门开展此项工作),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报送省小企业局,财政厅。

  (三)绩效管理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期满后联合财政部门对试点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将进行绩效评价和验收。具体评价标准和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惩处措施

  对在材料申报、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虚报、冒领、造假等方式骗取财政资金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奖补资金、取消奖补资格、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罚措施,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省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处   张元山 0351-5607048

      省财政厅经建处        李江为 0351-2024903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wps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