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券
申领兑付指南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17〕86号)、《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就开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在示范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入驻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创新创业团队。
二、使用范围
(一)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利用省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资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科学数据、知识产权、科技查新、生物(种质)资源等创新服务;
(二)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合作研发、委托开发,技术解决方案购买,以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各类服务。
(三)企业、科研院所和创新创业团队购买除以上两类服务外的其他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企业创新能力的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不属于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外观造型设计、概念设计、商标设计、广告设计等工业设计类服务;法定认定、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医疗服务、强制检测、大批量验货、商业性技术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设备(仪器)购置,超过服务提供方经营服务范围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服务对象为非入驻该载体的企事业单位(含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服务;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和年费等国家专利局强制收费;已获得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且以试验外协费等科目列支的科技创新服务。
三、申领程序
本期创新券有效期为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有效,逾期作废。
(一)初次申领程序
1、注册。综改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团队)登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221.204.237.60/zgqcxq/),点击科技创新券申请入口,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完成企事业单位注册并提交。创新创业团队(是指入驻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者)完成注册后提交所在创新创业载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创新创业载体统一进行提交。
2、申领。创新券管理运营机构对企事业单位(含创新创业团队)网上注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领方即获得5万元创新券。
(二)非初次申领程序
非初次申领方使用已有的用户名登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221.204.237.60/zgqcxq/),点击创新券申请入口申请创新券,即可完成创新券申领。
四、兑付
创新券由已注册申领企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团队所在的创新创业载体申请兑现,先报先兑,兑完为止。
(一)绑定。申领方在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后,将服务合同(协议)、支付凭证、服务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创新券管理系统申请兑现,并通知服务提供方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实现创新券绑定。
(二)提交纸质材料。完成创新券绑定后,申领方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盖章)交到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原件返回,复印件留存)。须提交的证明纸质材料见附件2.
(三)审核。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团队)通过系统上传材料和现场提交的证明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通过名单和兑付金额。
(四)审定。创新发展部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审核通过名单及兑付金额进行研究审定。
(五)公示。创新发展部审定结果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兑付。公示无异议后,创新发展部报综改区管委会审批。由综改区财政管理部门进行兑付。
兑付申请累计金额在5万元以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付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20%比例进行补助,每家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团队)每年兑付总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
五、兑付受理时间
2019年综改区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网上提交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10月31日。
六、创新券申报受理机构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龙盛街52号B座 咨询中介园802室
联系人:张骅、马瑾男
联系电话:7228612、7223964
综改区创新发展部
2019年3月14日